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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迁建工程-交评、水评、环评报告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3-15 16:5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受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迁建工程-交评、水评、环评报告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迁建工程-交评、水评、环评报告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ZXHD180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陈女士、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10-8225223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西里4号

联系方式:010-5709944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谢女士、陈女士、刘先生 010-8225223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元辰鑫大厦E1座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包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服务要求

1

交评报告编制

41.1万元

完成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迁建工程交评报告编制(含规划阶段及建设阶段),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2

水评报告编制

79.3万元

完成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迁建工程水评报告编制(含规划阶段及建设阶段),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3

环评报告编制

53.3万元

完成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迁建工程环评报告编制,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第一包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具有城乡规划、工程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投标人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采购。(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9)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10)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第二包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近三年内(本项目响应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人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采购。(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8)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第三包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资质证书(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包含社会服务)。(3)通过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考核,具有专业CMA计量认证资质证书。(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投标人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采购。(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0)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11)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3.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3月15日 09:00 至 2018年03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元辰鑫大厦E1座51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购 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3月2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至4:00(北京时间)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0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4月0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嘉苑饭店(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备注: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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