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抚顺县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工程管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抚顺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抚顺县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工程管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抚顺县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工程管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NXD20180312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耀华
项目联系电话:024-5830815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抚顺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抚顺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佟伟024-5759989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耀华024-58308155
代理机构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1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抚顺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抚顺县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工程管材采购项目,招标编号:LNXD201803120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 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抚顺县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工程管材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抚顺县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工程管材管件的采购,含运费,不含安装费用。投标人对所投标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工程概算:237.6万元(最高限价);
5、供货工期:签订合同后7日内;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合法销售的能力)。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经工商部门核定的类似材料经营范围)的管材生产或制造厂家或代理商;(2)具有产品质量检测报告;(3)管材管件的质量标准按国家质量标准执行,并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从2018年3月14日至2018年 3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00北京时间), 投标单位携带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产品代理授权书、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额为:肆万元(人民币),不接受现金,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不少于2日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进入招标公司的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浦发银行沈阳浑南支行
帐 号:7116 0154 7400 0032 6
查询电话:024-22954688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 3月20日下午15时前。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4月3日 13:3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16号12楼会议室(寰球公司),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抚顺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佟伟
联系电话:024-57599890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16号
项目联系人:罗耀华
联系电话:024-58308155
2018年3月14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合法销售的能力)。(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经工商部门核定的类似材料经营范围)的管材生产或制造厂家或代理商;(2)具有产品质量检测报告;(3)管材管件的质量标准按国家质量标准执行,并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7.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3月14日 08:30 至 2018年03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16号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从2018年3月14日至2018年 3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00北京时间), 投标单位携带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产品代理授权书、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03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4月03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16号12楼会议室(寰球公司),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七、其它补充事宜
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抚顺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抚顺县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工程管材采购项目,招标编号:LNXD201803120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 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抚顺县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工程管材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抚顺县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工程管材管件的采购,含运费,不含安装费用。投标人对所投标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工程概算:237.6万元(最高限价);
5、供货工期:签订合同后7日内;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合法销售的能力)。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经工商部门核定的类似材料经营范围)的管材生产或制造厂家或代理商;(2)具有产品质量检测报告;(3)管材管件的质量标准按国家质量标准执行,并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从2018年3月14日至2018年 3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00北京时间), 投标单位携带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产品代理授权书、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额为:肆万元(人民币),不接受现金,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不少于2日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进入招标公司的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浦发银行沈阳浑南支行
帐 号:7116 0154 7400 0032 6
查询电话:024-22954688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 3月20日下午15时前。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4月3日 13:3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16号12楼会议室(寰球公司),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抚顺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佟伟
联系电话:024-57599890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16号
项目联系人:罗耀华
联系电话:024-58308155
2018年3月14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合法销售的能力)。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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