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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公楼中央空调管道及末端更换维修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3-14 15: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委托,对 办公楼中央空调管道及末端更换维修工程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0-201803-100319-0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办公楼中央空调管道及末端更换维修工程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97,6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编号:FEGD-CT18115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公楼中央空调管道及末端更换维修工程项目

 

序号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万元)

1

办公楼中央空调管道及末端更换维修一项

209.76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篇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有本采购项目经营范围;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具有有效期内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4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

6、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备注:供应商报名后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上注册企业信息,在网站左上方“用户登录”进行注册,具体操作在“快速服务”-“办事指南”栏目中有指引,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近半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上述“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报名时上述复印件的原件需现场查验)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3月15日 至 2018年04月03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0404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8040414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3 月 15 日 至 2018 年 03 月 2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宋先生联系电话:020-83642820-83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20-8323227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608-612室
联系人:陈元联系电话:020-83642820
传真:020-83642820-804邮编:510050
(三)采购人: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296号
联系人:卢少华联系电话:020-83232271
传真:020-83232920邮编:51003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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