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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2017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节余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3-14 15: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尉氏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委托,就尉氏县2017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节余资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项目名称:尉氏县2017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余资金项目

2、采购编号:尉财采公开2018023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结合尉氏县农业生产实际,考虑到农户的意愿,拟定南曹乡、张市镇、小陈乡3个乡镇为试点区域,集中支持施用有机肥,试点面积约6.93万亩。

1、投资金额:约416.02万元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合格,达到相关行业质量标准

6、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分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南曹乡部分村,试点面积1.5万亩;

第二标段:南曹乡部分村,试点面积1.6693万亩;

第三标段:张市镇部分村,试点面积1.3764万亩;

第四标段:小陈乡部分村,试点面积2.388万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投标企业需提供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从成立时间算起);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凭据;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取得省级及以上农业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有专业的技术指导人员(农艺师及以上资格)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4、所投产品应具有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有机质含量≥50%;总养分(N+P2O5+K2O)≥5%;水分≤25%(近一年内有资质的机构出具)。

5、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审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查询申请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查询资料均需要加盖公章。】

6、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投标人需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参与投标。每个投标人可对上述多个标段进行报名,但只能中取金额最大的一个标段。

四、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3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下同)。

2、出售地点:开封市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3、采购文件售价:第一标段人民币300元/份;第二标段人民币500元/份;第三标段人民币300元/份;第四标段人民币500元/份,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4、报名时需携带: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从成立时间算起);(3)2017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凭据;(4)2017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省级及以上农业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7)专业技术指导人员(农艺师及以上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8)产品质量检测报告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10)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以上材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以及无行贿查询所需资料一套(曲别针装订)。

注:1、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2、投标人在现场报名成功后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网上报名,如投标截止前不进行网上报名,后果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尉氏县建设路与福园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宏泰大厦)。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尉氏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371-27985660

地址: 尉氏县建设路中段88号

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1-27890372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椿路11号1号孵化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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