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务实-公开招标-2018-SH061A华侨大学餐饮服务中心厦门校区调味品及副食品供应商资格公开招标公告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受新华丰华大餐饮(厦门)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厦门务实-公开招标-2018-SH061A 华侨大学餐饮服务中心厦门校区调味品及副食品供应商资格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厦门务实-公开招标-2018-SH061A 华侨大学餐饮服务中心厦门校区调味品及副食品供应商资格
项目编号:2018-SH061A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582692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华丰华大餐饮(厦门)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华侨大学校园内后勤服务楼三楼306室
联系方式:0592-61635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江小姐5826925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B栋11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华侨大学餐饮服务中心厦门校区调味品及副食品供应商资格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资格要求与投标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可以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报表、近期由收缴单位出具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交证明(或网站缴交证明);或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其他第三方证明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原件备查。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人若是生产厂商需提供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及厂家授权书。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特定条件或提供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原件备查。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5、在开标后至评审前,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全面查询投标人截止开标当日前3年内的信用及违法记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将依法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3月14日 08:00 至 2018年04月0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B栋11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0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4月0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B栋11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及其配套资料费用的缴交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账号:83600120420000252
2、保证金及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采购文件。
3、财务部门联系电话:0592-5822100、0592-5822902。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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