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柳河县道路建设指挥部柳河县旧城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振兴大街(前进路-振兴广场)道路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3-14 09: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广宇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柳河县道路建设指挥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柳河县旧城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振兴大街(前进路-振兴广场)道路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柳河县旧城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振兴大街(前进路-振兴广场)道路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JLGY-2018005-G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科长

项目联系电话:0435-721530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柳河县道路建设指挥部

地址: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

联系方式:田科长、0435-72153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广宇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金锋,0431-81668785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春城大街与景阳大路交汇北行500米金子汽修路口春城小区独栋三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GY-2018005-G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柳河县旧城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振兴大街(前进路-振兴广场)道路改造工程已由柳河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办公室柳发改审批〔2017〕103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柳河县道路建设指挥部,项目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柳河镇;

2.2规模:改造道路总长1549.386米,新建路灯78盏,燃气管线500米,给水管线598米,雨水管线351米、雨水井9座,污水管线520米、污水井14座,电力管线2000米、人孔井7个,通信管线10000米、人孔井9个;

2.3合同估算价:20722114.51元;

2.4计划工期:2018年4月20日2018年11月3日,共198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柳河县旧城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振兴大街(前进路-振兴广场)道路改造工程全部施工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均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的要求。详见吉建招〔2017〕6号、吉建招〔2017〕9号、吉建招〔2017〕12号文件)。投标人须是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

3.4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各潜在投标人须具有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314日至20183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广宇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春城大街与景阳大路交汇北行500米金子汽修路口春城小区独栋三楼)报名。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及下列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网页版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项目经理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技术负责人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近三年(2015年-2017年)类似项目业绩(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公示页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0)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页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1)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843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为长春一品吉粮国际酒店4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柳河县道路建设指挥部

地址: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

联系人:田科长

电话:0435-721530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广宇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春城大街与景阳大路交汇北行500米金子汽修路口春城小区独栋三楼

联系人:金锋                

电话:0431-8166878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柳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18314

信息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均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的要求。详见吉建招〔2017〕6号、吉建招〔2017〕9号、吉建招〔2017〕12号文件)。投标人须是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4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8各潜在投标人须具有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72.21145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3月14日 08:30 至 2018年03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广宇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春城大街与景阳大路交汇北行500米金子汽修路口春城小区独栋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14日至2018年3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广宇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春城大街与景阳大路交汇北行500米金子汽修路口春城小区独栋三楼)报名。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及下列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网页版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项目经理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技术负责人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近三年(2015年-2017年)类似项目业绩(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公示页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0)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页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1)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03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4月03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一品吉粮国际酒店4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