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县县城交通设施完善工程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河口县县城交通设施完善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口县县城交通设施完善工程项目”已由河口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项目业主为“河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自筹。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组织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云鑫招字2018-3-041;
2.2建设地点:河口县;
2.3建设规模:交通标线3500m²,减速震荡标线2000m²,悬壁式标志杆22根,悬壁式信号灯2根,标志单立柱根59套,人行横道指示灯16套等;
2.4预算资金:600万元;
2.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3.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年度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无亏损;具备一定的流动资金,没处于财产被冻结状况。
3.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7年全年的税收及社保的完税凭证)。
3.4提供近三年(竣工时间在2015年至今)有1项(含1项)以上资质等级范围的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资料。
3.5项目负责人需具备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6省外企业需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云建建[2015]342号文件执行。
3.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申请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持有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才能参加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投标人,才可参与本次投标。如投标人为了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的责任。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3月14日至2018年03月2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hzy.net)报名,凭企业CA数字证书(CA机构认证锁)登陆交易平台,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
5.2系统内报名成功后,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持系统内报名成功的截图或回执单及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到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蒙自市红河州工业园区1号路南湖花园小区2幢7号商铺)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元,此费用售后不退。
5.4企业CA数字证书(CA机构认证锁):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400-9618-998;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需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hzy.net),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系统内确认投标文件电子签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携带至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2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04月11日09: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河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口县北山行政中心右侧政务中心大楼)。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www.yngp.com)、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hzy.net)上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河口县
法人或授权人签章:曾素刚
联系人:杨李发
电 话:1350883307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红河州工业园区1号路南湖花园小区2幢7号商铺
法人或授权人签章:官华
联系人:顾云、俞茜
电 话:13988006578、13908731232
传 真:0873-3720719-806
2018年0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