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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标准件总厂家属院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3-13 10: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土门地区综合改造集中安置区项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标准件总厂家属院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所需工程和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西安标准件总厂家属院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二次)

二、招标项目编号:ZD0817-255G

三、招标人名称:西安土门地区综合改造集中安置区项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红光路93

联系方式:梁晓云  029-88626984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址:西安市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D10

联系方式:任甜   杜航  029-88489987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西安标准件总厂家属院位于红光路93,院内居民楼78号楼两栋,层高7层,居民186户,建筑面积15463.36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场地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附着物的拆除;室内外硬化路面破碎,410米(暂定)围墙的扎建;围墙大门的制作及安装;场地内苗木的移栽及杂草、杂木的铲除;垃圾清运及场地覆盖。

项目用途:拆除清运

项目性质:政府采购

项目预算:人民币1036119.23

六、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供其身份证);

3、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临时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外地企业需提供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入库证明;

7、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

9、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10、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314日至201832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投标人出具的对购买人的介绍信原件;

2)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2、发售地点:西安市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D10层业务部。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43日下午2:30前。

2、开标时间:201843日下午2:30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D10层会议室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对外公开发布。

招标项目联系人:任甜   杜航(招标八部)

电话(传真):029-88489987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建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号:6100 1920 9000 5257 4742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2018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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