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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公路管理局关于G311徐西线S322伊卢线防护设施工程的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3-13 11: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栾川县公路管理局关于G311徐西线S322伊卢线防护设施工程的招标公告

    G311徐西线S322伊卢线防护设施工程,已经栾招投标办【2018】23号文批准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栾川县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现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及编号:G311徐西线S322伊卢线防护设施工程;HC-LYZB-2018-03。

2、项目地点:栾川县合峪镇G311徐西线及狮子庙镇S322伊卢线

3政府采购编号:2018-03-18

4、项目概况:G311徐西线、S322伊卢线部分路段防护设施工程,共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缆索护栏2600m,凸透镜6套,C25混凝土挡土墙250m3;第二部分为山体挖方18200m3,修建混凝土路364m2

5、项目预算:1722000.00元

6、工期:20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9、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4、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报名时提供社保证明;

5、投标人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6、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确定信用等级为D级(黑名单)的投标单位报名将不予受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3日至2018年3月19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

14:30—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栾川县七里坪龙君花园3号楼一单元10楼华春公司办公室。

3、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

原件或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企业社保缴纳证明(原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包含投标单位、企业法人、项目经理以及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备注:以上资料报名时须由法定委托代理人携带现场报名。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1份。所有要求加盖公章均指投标单位行政章,其他印章无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即可。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3月13日至2018年3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栾川县七里坪龙君花园3号楼一单元10楼华春公司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年4月3日上午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栾川县七里坪龙君花园3号楼一单元10楼华春公司办公

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栾川县公路管理局

 址:栾川县君山西路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38882485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春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分公司)

      址:栾川县七里坪龙君花园3号楼一单元10

联系人:王女士          杨女士

联系电话:13653877743     18237999024

 箱:2094572645@qq.com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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