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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法院费城法庭内、外装饰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3-13 09: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费县人民法院费城法庭内、外装饰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费县人民法院

地址:费县建设东路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方式:0539-5790019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上海路与孝河路交汇处IEC大厦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562957251

邮箱:sdsyzbdl@163.com

三、项目名称:费县人民法院费城法庭内、外装饰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四、项目编号:SDSS20180247-LY006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分包情况

包号

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A

费县人民法院费城法庭内、外装饰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国家有关规定对供应商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供应商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4、投标人需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费县分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和CA实名认证证书,并网上报名;

5、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40.88万元

七、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314-2018年320日,每天8:30至11:30,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

3、投标报名提供材料

1)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和技术人员(五大员)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证明2017年度至今,需明确到个人)(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执业印章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建造师复印件上签字并盖执业章)。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注册建造师、印章报名后由代理公司统一保管,开标定标后返还(中标单位押证)。

4)企业2017年度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5)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提供两份近三年来(2015年1月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揽类似工程(类型、用途、规模)承发包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

6)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及证明(2017年度,证明需明确到个人);

7)“信用中国”无失信、违法等记录查询证明;

8)网上报名回执单;

9)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两份加盖单位红色公章装订成册留存,并在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4、购买招标文件

凡通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请于2018年3201700时前到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每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84309:30时

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5000元。投标企业在2018年4216:30时前需通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的方式向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支票)。

投标保证金帐户:

 名: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费县支行

 号:800001851005000000127

联系电话:0539?5080858

十、本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临沂政府采购网、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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