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焦作市宪法法律教育中心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焦作市宪法法律教育中心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焦招【2018】016号 项目编号:焦公管办房建[2018]-013号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焦作市宪法法律教育中心工程监理项目,已由焦作市发改委批复建设,建设资金为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为焦作市海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法治宣传教育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2386.41平米;框架结构3层;一层层高为5.4米,二、三层层高均为为4.6米;工程内容包含土建、装修等工程。宪法塔总建筑面积:85.75平米;钢筋混凝剪力墙结构7层;一层至六层层高均为5.52米,七层层高为2.4米;工程内容包含土建、室外、景观、机电安装等工程。宪法文化广场由法治宣传教育室外园区及法治教育宣传室内园区两个子项组成。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工程内容的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
2.4工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建设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合格交清监理资料止;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包含本项目的设计阶段)、施工期、工程收尾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5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机电安装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同时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提供单位书面授权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书。
3.3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均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本单位合法有效的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15年1月1日以来类似监理业绩。(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
3.5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态(投标人出具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证明)。
3.6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2016年或2015-2017年)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资产负债率近三年平均不高于70%。
3.7所有投标单位开标时须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 报名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
4.2 网上报名: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391-3568920);
4.3 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3月13日至2018年3月19日;
4.4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者视为无效标;
4.5 招标文件售价:900元(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平台使用费40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报名前请下载《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5.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4日9时00分,地点为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开标时间
7.1开标时间为2018年4月4日9时00分。地点为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7.2中标结果请登陆发布本招标公告的媒介查看中标结果公示栏,中标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 系 人:石先生
电 话:13603911936
地 址:焦作市站前路
招标代理机构:焦作市海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5938198357
地 址:焦作市丰收路与西环路交叉口温州商贸城2号楼15号
10.监督部门: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电话:0391—3569951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391—3557219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3568791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