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人民法院水源热泵系统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洮南市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洮南市人民法院水源热泵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洮南市人民法院水源热泵系统工程
项目编号:HC-JLZB-2018-36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1820431977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洮南市人民法院
地址: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光明南街
联系方式:刘建武,0436-63360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经理,18204319779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16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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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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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3.020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3月12日 08:30 至 2018年03月1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160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并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04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4月04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160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1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洮南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对洮南市人民法院水源热泵系统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洮南市人民法院水源热泵系统工程;
2.2 项目编号:HC-JLZB-2018-360;
2.3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项目采购X[20180302]-0092号;
2.4 招标范围:洮南市人民法院水源热泵系统工程施工;
2.5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2.6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已落实;
2.7 工程建设地点为:洮南市人民法院;
2.8 计划工期:即合同签订之日起31日历天;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10 项目预算:293.020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安全考核证,且无在建工程(出具有效证明),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类似业绩三项级以上(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具有近一年(2017年1月-2017年12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缺一不可(社保信息须包含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社保编号及缴纳日期并由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企业盖章承认其真实性)以便查询、企业信誉良好,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1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招标文件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3月16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00,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资格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近一年(2017年1月-2017年12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原件(社保信息须包含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社保编号及缴纳日期并由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企业盖章承认其真实性)以便查询、出具检察院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类似业绩三项级以上(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可查询)加盖合同专用章以及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在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160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期):所有投标文件应当于2018年4月4日上午10:30分之前送达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160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其他内容
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4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文件前48小时内应递交人民币5.8万元整保证金。
6.5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8年4月4日上午10:30分在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160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进行,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按时参加,并出具身份证。
七、公告媒体
公告媒体:本公告同时发布在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洮南市人民法院
地 址: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光明南街
联系人:刘建武
联系电话:0436-6336011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朱经理
地址: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160号
联系电话:18204319779
监督管理部门:洮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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