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物业后勤管理服务招标
集安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物业后勤管理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采购项目编号:HY-JLZB-2018-014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安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物业后勤管理服务招标已由集安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任务通知书编号为20180301-0056号文件批准采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已落实),按采购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集安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物业后勤管理服务招标;
(2)项目编号:HY-JLZB-2018-014;
(3)招标内容:体育场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4)采购预算:人民币294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拔款;
(6)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7)服务地点:集安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8)服务期要求:3年;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具有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且在本次服务项目经营范围内的服务商;
(3)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2015年-2017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4)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未满三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6)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03月12日至2018年03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假日除外);
(2)地点: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供应商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壹仟元整(¥31000.00元)。
7、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1)法人授权书原件;(2)购买人身份证原件;(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6)“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公章;(7)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 2018年4月3日下午13时00分整,接收地点:长春市卫星路7186号新华苑宾馆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本项目开标时间: 2018年4月3日下午13时00分整,地点:长春市卫星路7186号新华苑宾馆三楼会议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集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采购人地址:通化市集安市
联系人:许小民
电 话:18643571935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通化市蓝爵国际10-1门市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8643543076
2018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