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临沂市公安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 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临沂市公安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 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单位:临沂市公安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 地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坪上镇 联系人及电话:徐主任 0539-7666028 二、采购代理单位:临沂市鲁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商会大厦 联系人及电话:李工 0539-7055266 三、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 1、项目名称: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临沂市公安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消防车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LTLGCG1808 3、采购计划编号:LGQGAJ20180227 四、采购方式及内容: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采购内容:4辆水罐消防车、1辆器材消防车采购,预算价120.00万元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a)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消防车生产资质; b) 投标人所投消防车的车辆底盘必须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符合国家《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 c) 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记录证明(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e)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日程安排: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3月12日?2018年3月1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临沂市鲁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临沂市北城新区商会大厦12楼1210)。 满足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来领取招标文件: 1、资质证书(副本); 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书; 3、投标人所投消防车的车辆底盘必须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符合国家《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 4、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代理人须为供应商本公司在职人员)身份证;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招标文件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4月3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政务大厅二楼开标室;(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关山西路与人民路交汇处)
|
???????????????????????????????????????.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