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和县鄂尔栋镇人民政府兴和县鄂尔栋镇旱改水新打机电井及配套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3-09 17: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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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批准文件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 2、供应商须具备水利部门颁发的钻井丙级或三级(含丙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一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每个工作日上午 — 时,下午 — 时到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 4.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水利部门颁发的钻井丙级或三级(含丙级或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副本; 4.2供应商近一年内(2017年3月9日—2018年3月9日)任意月份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 4.3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注:(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3)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2套,资料提供齐全为报名合格。 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元人民币。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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