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京津城际示范线天津站派出所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京津城际示范线天津站派出所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京津城际示范线天津站派出所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0615-1841180301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洁、孙亚萌、周倩
项目联系电话:022-235566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律纬路10号
联系方式:董女士,022-261828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洁、孙亚萌、周倩, 022-23556630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项目名称: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京津城际示范线天津站派出所改造项目
2、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第一包:京津城际示范线天津站派出所改造土建部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包:京津城际示范线天津站派出所改造弱电综合布线,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包:LED全彩屏(内凹面) 1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采购预算:
第一包:209万元人民币
第二包:18万元人民币
第三包:30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第一包、第二包: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在开标前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在开标前3个月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能够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的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和依法纳税记录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说明的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6.第一包的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第二包的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7.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8.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9.须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主体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会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登记信息,对查询结果中涉及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否决其继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以截屏方式留存包括网站地址、名称和查询信息的显示结果及查询时间等,由查询人员在截屏纸质文件上标注查询时间并签字或盖章,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第三包: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在开标前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在开标前3个月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能够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的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和依法纳税记录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说明的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6.须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主体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会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登记信息,对查询结果中涉及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否决其继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以截屏方式留存包括网站地址、名称和查询信息的显示结果及查询时间等,由查询人员在截屏纸质文件上标注查询时间并签字或盖章,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3月09日 08:30 至 2018年03月1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401室(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1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0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4月0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1室(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16日,每日9: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401室(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领取文件。
4.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每包售价200元,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文件购买只接受现金和电汇形式,不接受支票形式。招标文件邮购需另加50元人民币(国内)。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
5.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