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城市及新区路网绿化和107国道城区段道路绿化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西平县城市及新区路网绿化和107国道城区段道路绿化PPP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进行项目运作。项目实施方案已经获批,西平县城市园林管理处为西平县城市及新区路网绿化和107国道城区段道路绿化PPP项目的实施机构。 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受西平县城市园林管理处委托,为该项目采购社会资本方,邀请有意向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西平县城市及新区路网绿化和107国道城区段道路绿化ppp项目
项目编号:西政采招[2018] 06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西平县。
2、项目规模:本项目投资估算约4.7亿元。
3、项目内容:本项目涉及西平县107国道城区段、规划二路、紫荆路北段、柏亭大道、雪松路、樱花路、西平大道西段、金凤大道铁路西段、金凤大道铁路东段、南环路、科创大道、平顺路、工业大道、园区路、解放路(南段)、东环路、万华路、柏苑大道、未来大道(五中门前)、中石油南北路、凤鸣路21条道路、城区部分道路缺株断垄补载、景石、回填土、绿地起坡造型等绿化工程,另项目规划设置部分路边停车位及公交站牌,绿化总面积822040.7平方米。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采购需求:拟采购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组建项目公司,获得该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承担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的职责。
6、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并最终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7、项目公司股权结构:由政府出资代表西平县柏国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和社会资本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0.47%,即9610.36万元。其中社会资本出资9129.84万元,占95%股权;西平县柏国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出资480.52万元,占5%股权。
8、合作期限:合作期限1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13年。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身份参与投标活动。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同一专业资质的成员组成联合体并且其承担分工范围重叠的,按照承担此分工范围且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联合体于此项分工范围的资质等级;
(2)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责分工,所有申请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为准,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3)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2、申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申请人至少须具备下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企业经营范围内具有园林绿化工程经营范围;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注: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需同时具备上述(1)(2)(3)条资质要求规定,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亿元的园林景观或绿化类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公示网上截图、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
5、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需提供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
6、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三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7、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具备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须至少包含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出具日期应在公告日期之后)
9、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应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
10、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应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的书面声明。
11、申请人法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企业,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12、采购人为考察申请人的市场信用信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需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到采购人处接受信用考察,申请人需持采购人出具的通过信用考察证明文件提交资格预审文件,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资格预审文件。
四、资格预审文件发布
1、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时间为:2018年 3月 9日至2018年3月16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时至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 3 月 9 日至2018年 3 月 16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时至下午17:30时,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若申请人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报名下载即可),资格预审文件售价300元,申请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缴纳上述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凭CA密钥登陆会员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zmdggzy.gov.cn/导航栏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
4、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有关本次项目采购的事项若有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公告栏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信息
1、接收截止时间: 2018年 4 月 3 日 9 时 30 分
2、接收地点: 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西平县产业集聚区12楼)
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及确定潜在社会资本方的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可参加本次采购的后续竞争。未参加资格预审以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社会资本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采购竞争。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西平县城市园林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西平县柏城大道与南大街交叉口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3839630116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商务内环路10号金城东方国际14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838008867
八、监督部门:
西平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396- 6196626
2018年 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