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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乡白洮河水污染防治及水环境生态补偿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3-09 15: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新店乡白洮河水污染防治及水环境生态补偿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店乡白洮河水污染防治及水环境生态补偿项目工程已由南阳市财政局以宛财预【201761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店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上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N4113011301000005,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店乡白洮河水污染防治及水环境生态补偿项目。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南省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店乡区域。

2.3建设规模: 计划实施对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店乡白洮河环境综合整治建设。主要包括四部分,(1)水质净化站:建设规模500m3/d,远期建设规模1500m3/d,本期站区新建构筑物包括一体化提升泵站、生物反应装置、人工湿地、污泥池、综合管理用房等,出水达到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2)河岸整治:桥东南侧河岸整治长108m,桥西北侧河岸整治长620m。(3)污水管网工程:管道总长480m,排水沟渠700m;(4)对河道两岸进行景观绿化工程。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2.8 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二个标段,一标段:水质净化站及河岸整治工程;二标段:污水管网工程及河岸绿化工程;各标段具体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

3.1.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同时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3.1.2投标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
拟派的项目经理以及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社保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
   
3.1.4 投标企业20141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一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3.1.5
具有
近三年(20142015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3.2
二标段:

3.2.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同时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3.2.2投标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3拟派的项目经理以及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社保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

    3.2.4投标企业20141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一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3.2.5具有近三年(20142015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3.3.各标段综合要求

3.3.1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企业信誉: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潜在申请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nyggzyjy.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CA办理所需资料》。

4.3投标保证金交纳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帐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帐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帐户;企业基本帐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4.4 投标报名时间:201839日上午0830分至2018319日下午1730分;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39日上午0830分至2018319日下午1730分。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1000/标段,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在开标前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室以现金方式收取,投标企业须缴纳招标文件费方可参加开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方式(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开标地点: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新闻中心3号楼4楼。

5.3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南阳市范蠡东路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

企业诚信库注册电话:0377-61176186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377-61176137

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0377-61176139

招标单位: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店乡人民政府

地址: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店乡新店街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77--63722208

招标代理: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鑫泰城市花园       

联系人:任先生   

电话: 0377-63137556  

监督部门: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7-61166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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