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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3-09 16: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山东省菏泽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菏国土资告字(2017)6

经菏泽市人民政府批准,菏泽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规划设计条件

出让

年限

投资

强度

要求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亩)   

加价幅度(万元/亩)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2017-28

开发区丹阳办事处耿庄社区丹阳路以北、人民路以东、康庄路以南、京九铁路以西,

194467.2

居住

商业 用地

3.3

28%

25%

居住70年

商业

40年

6000元

/㎡以上

59000

335

1

2017--29

开发区丹阳办事处肖楼社区人民路以东、规划支路以西、平原路以南、五屯路以北,

114986.89

居住

商业 用地

3.0

28%

25%

居住70年

商业

40年

6000元

/㎡以上

34000

330

1

2017--30

开发区丹阳办事处肖楼社区长江路以南、规划支路以东、平原路两侧、五屯路以北、桂陵路以西,

111239.93

居住

商业 用地

3.0

28%

25%

居住70年

商业

40年

6000元

/㎡以上

33000

330

1

2017--31

开发区丹阳办事处肖楼社区平原路以南、桂陵路以东、五屯路以北、规划支路以西,

100127.88

居住

商业 用地

3.0

28%

25%

居住70年

商业

40年

6000元

/㎡以上

30000

330

1

2017--32

开发区丹阳办事处何楼社区,东河管理处以南、振兴路以东、东鱼河以北、铁路以东

139951.8

居住

商业 用地

3.0

28%

25%

居住70年

商业

40年

6000元

/㎡以上

44000

350

1

2017--33

开发区长城路以南、大学路以北、桂陵路以西、赵王河景观带以东

110057.25

居住

商业 用地

3.0

28%

25%

居住70年

商业

40年

6000元

/㎡以上

32000

318

1

2017--34

丹阳办事处王庄社区,人民路以东、闽江路以南、规划支路以西、纬二路以北

80079.4

居住

商业 用地

3.0

23%

30%

居住70年

商业

40年

6000元

/㎡以上

25000

260

1

2017--35

丹阳办事处王庄社区,兴仓路以东、闽江路以南、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以西、纬三路以北

43350.9

居住

商业 用地

3.0

20%

30%

居住70年

商业

40年

6000元

/㎡以上

13500

260

1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有关时间及相关材料要求

(一)领取挂牌出让文件时间:2017年817日至2017年912

(二)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年91117时(须于截止时间前到指定帐户)。竞买保证金可抵充成交价款,未竞得者在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计利息。

(三)报名截止时间: 2017年91216时。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2017年831日9时至2017年91416时,挂牌截止时如有两家以上竞买人继续报价,转入现场竞价。挂牌期间竞买人未进行报价的,不得参加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时间为2017年9159时;挂牌出让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菏泽市中华东路中国银行大厦东临)

(五)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以单位参与竞买的提交: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保证金交纳发票等有关资料。

2)以个人参与竞买的提交:竞买申请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保证金交纳发票以及竞买须知中要求的有关资料。

3)联合竞买:除提交竞买材料外,还应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协议中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4)申请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五、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六、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者,出让人将在申请人报名后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人在出让前组织竞买者对拟出让宗地进行现场踏勘,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二)2017---29、30、31号地块,统一规划,统一建设,作为一个标的物一并出让;2017----34、35号地块统一规划,统一建设,作为一个标的物一并出让。

2017---28、29、30、31、32、33号地块属于棚改项目,竞买保证金及成交价款交区财政。

)保证金交存账户: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牡丹支行;账号:216920192338)请在汇款附言中写明所参与竞买的土地宗地编号。

(三)本公告如有变动或其他未尽事项,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为准。

八、出让人及其地址

出让人:菏泽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菏泽市中华东路659号

联系人:秦廷义 王瑾 马剑克   

联系电话:0530-7386661 7386667  

 

菏泽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七年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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