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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镇人民政府新立城镇环卫城乡一体化综合整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3-09 16: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镇人民政府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立城镇环卫城乡一体化综合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立城镇环卫城乡一体化综合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JTZ1803-0309AY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苹

项目联系电话:0431-8858011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开发区新立城镇

联系方式:王连宝0431-8928115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苹0431-88580117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3月09日 09:00 至 2018年03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招标文件售价:¥9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29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3月29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前进大街前进大厦12楼洽谈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Z1803-0309AY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立城镇环卫城乡一体化综合整治项目”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招标,采购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新立城镇环卫城乡一体化综合整治项目;

2.2项目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镇

2.3招标范围:镇域内人居的所有村屯、所有道路、所有河道及公共聚集区;环卫项目承担的内容是:负责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也包括垃圾的分类处理、河道沟渠垃圾清理、冬季清雪及公共场所的设施管护。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采购预算:914.9583万元/年

2.5服务周期:3年;

2.6服务质量要求:镇内垃圾不过夜,日产日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清扫、收集、运输等活动类似范围),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具有近3年(2014、2015、2016)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2017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17年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3本招标项目需配备固定的村屯保洁员(具体配备标准为中标单位在业主的指导下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管理人员投标人自行配备;提供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与招标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到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采购文件售价:每套9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9日14时整,地点为长春市前进大街前进大厦12楼洽谈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开发区新立城镇

联系人:王连宝

联系电话:0431-8928115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联系人:王苹                

电话:0431-88580117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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