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山东省菏泽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菏国土资告字(2017)7号
经菏泽市人民政府批准,菏泽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十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 年限 | 投资 强度 要求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亩) | 加价幅度(万元/亩)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17-36 | 牡丹区北城办事处长城路以北,长城公馆项目以东、毛庄北路以南、解放东路以西 | 189627.07 | 居住 商服 用地 | 综合容积率≤3.0 | ≤26% | ≥30% | 居住70年 商服 40年 | 6000元 /㎡以上 | 57000 | 260 | 1 |
2017-37 | 牡丹区北城办事处长城路以北、解放东路以东、拟出让地块以南、规划沟渠以西 | 142864 | 居住 商服 用地 | 综合容积率≤3.0 | ≤26% | ≥30% | 居住70年 商服 40年 | 6000元 /㎡以上 | 43000 | 260 | 1 |
2017-38 | 牡丹区北城办事处西安路以东、长城路以南、宏利社区建设用地、句阳路以西、规划泰山路以北 | 175545.7 | 居住 商服 用地 | 地上≤2.4,地下≤2.0 | ≤30% | ≥30% | 居住70年 商服 40年 | 6000元 /㎡以上 | 54700 | 260 | 1 |
2017-39 | 牡丹区菏鄄路以西、昝庄进村道路以南、牡丹区2016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以北、以东 | 6667.2 | 加油加气站用地 | ≤0.6 | ≤40% | ≥10% | 40年 | 6000元 /㎡以上 | 2400 | 300 | 1 |
2017-40 | 牡丹区南城办事处中和路以南,水洼街以西,区二十一中、市药监局以北,区实验小学以东 | 44954.8 | 居住 商业 用地 | 地上≤4.22 | ≤26% | ≥25% | 居住70年 商业 40年 | 6000元 /㎡以上 | 24000 | 448 | 1 |
2017-41 | 牡丹区东城办事处太原路以东黄河路以北,太原东路以西,规划支路以南 | 93095.8 | 居住 商业 用地 | 综合容积率地上≤3.2,地下≤2.0 | ≤28% | ≥30% | 居住70年 商业 40年 | 6000元 /㎡以上 | 40000 | 360 | 1 |
2017-42 | 牡丹区东城办事处太原东路以东、规划支路以南、天香西路以西、黄河路以北 | 59056.2 | 居住 商业 用地 | 综合容积率地上≤3.2,地下≤2.0 | ≤28% | ≥30% | 居住70年 商业 40年 | 6000元 /㎡以上 | 25500 | 360 | 1 |
2017-43 | 牡丹区东城办事处天香西路以东、规划支路以南、天香路以西、黄河路以北 | 31467.6 | 商务用地 | 地上≤3.0地下≤2.0 | ≤40% | 不做限定 | 40年 | 6000元 /㎡以上 | 13500 | 360 | 1 |
2017-44 | 开发区丹阳办事处府南街以东、2012-16号地块一以南、2012-16号地块二以北、规划支路以西 | 6710.31 | 居住 商服 用地 | 地块一≤4.5、地块二≤3.9 | 综合建筑密度≤35% | ≥25% | 居住70年 商服 40年 | 6000元 /㎡以上 | 4000 | 400 | 1 |
2017-45 | 开发区丹阳办事处中华路以南、规划支路以东、国贸中心项目以北、以西 | 4033.66 | 居住 商服 用地 | ≤4.5 | 综合建筑密度≤35% | ≥25% | 居住70年 商服 40年 | 6000元 /㎡以上 | 2400 | 400 | 1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有关时间及相关材料要求
(一)领取挂牌出让文件时间:2017年11月7日至2017年11月27日。
(二)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8日17时(须于截止时间前到指定帐户)。竞买保证金可抵充成交价款,未竞得者在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计利息。
(三)报名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29日16时。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9时至2017年12月1日16时,挂牌截止时如有两家以上竞买人继续报价,转入现场竞价。挂牌期间竞买人未进行报价的,不得参加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16时30分;挂牌出让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菏泽市中华东路中国银行大厦东临)
(五)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以单位参与竞买的提交: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保证金交纳发票等有关资料。
(2)以个人参与竞买的提交:竞买申请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保证金交纳发票以及竞买须知中要求的有关资料。
(3)联合竞买:除提交竞买材料外,还应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协议中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4)申请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五、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六、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者,出让人将在申请人报名后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人在出让前组织竞买者对拟出让宗地进行现场踏勘,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二)保证金交存账户: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牡丹支行;账号:241622197372)请在汇款附言中写明所参与竞买的土地宗地编号。
(三)2017-40、2017-41、2017-42号、2017-43号、2017-44号、2017-45号宗地属于棚改项目用地,其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交区财政。
(四)2017-36号、2017-37号宗地作为一个标的物出让;2017-41号、2017-42号、2017-43号宗地作为一个标的物出让;2017-44号、 2017-45号宗地作为一个标的物出让。
(五)本公告如有变动或其他未尽事项,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为准。
八、出让人及其地址
出让人:菏泽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菏泽市中华东路659号
联系人:秦廷义 马剑克 王瑾
联系电话:0530-7386661 7386667
菏泽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