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海街道办事处环卫保洁设备及保洁物料采购项目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海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海街道办事处环卫保洁设备及保洁物料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5-201803-225001-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海街道办事处环卫保洁设备及保洁物料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60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海街道办事处环卫保洁设备及保洁物料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书”; 2.经政府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3.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标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该相关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2) 《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3) 序号3的相关的书面声明原件; 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应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与采购文件一并归档保存。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3月10日 至 2018年03月29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30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
十、开标时间:2018年03月30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3 月 10 日 至 2018 年 03 月 1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黎工 | 联系电话:020-37816286-836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先生 | 联系电话:020-34397374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 |
联系人:杨林 | 联系电话:020-37816223 |
传真:020-37816137 | 邮编:510080 |
(三)采购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海街道办事处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70号 |
联系人:李海平 | 联系电话:020-34397374 |
传真:020-34397374 | 邮编:5103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