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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性详细规划体系研究——轨道交通站点周边交通设计导则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3-07 15: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体系研究——轨道交通站点周边交通设计导则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控制性详细规划体系研究——轨道交通站点周边交通设计导则

项目编号:1371-1841GDGH20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3762511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地址:广州市吉祥路80号

联系方式:游小姐020-831942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先生020-37625112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内容:控制性详细规划体系研究——轨道交通站点周边交通设计导则

2.数量:1项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章《任务书》。

4.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副本复印件;② 2016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③ 至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④ 至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⑤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⑥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具备其他资格:① 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②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3)服务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服务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备注: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须知。(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报名:①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② 城乡规划编制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证书复印件③ 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④ 《购买文件登记表》(2)招标文件售价:A、现场购买:200元/套;B、非现场购买:300元/套(含服务费),需将报名资料及汇款底单扫描件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dgh_zb@163.com),并与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确认。(3)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服务商可先到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zgguohe.com)下载中心免费下载《购买文件登记表》。(4)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名称及账号①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永福支行 ② 账户名称: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③ 账号:44001490907053002754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以服务商名义的汇款,不接受个人的汇款及其它款项。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3月08日 09:00 至 2018年03月2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29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3月29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自2018年3月8日至2018年3月14日止五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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