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2018年昌平区节水创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8年昌平区节水创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8年昌平区节水创建项目
项目编号:HCYX-201803-ZB- 0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晓林
项目联系电话:010-607197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平路25号
联系方式:刘晓林/010-607197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小惠010-8010113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西环南路3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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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依据昌财采购[2012]218号及京昌预发[2012]第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符合《昌平区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暂行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即符合廉洁资格。(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参加该项目的负责人在招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投标人具有《水平衡测试能力评价许可证》。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投标活动。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7、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所涉相应分包的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57.0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3月07日 09:00 至 2018年03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西环南路31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行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2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3月2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西环南路31号华诚永信二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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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项目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相关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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