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岚山区巨峰中心卫生院门诊中心供氧中心呼引系统建设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日照市岚山区巨峰中心卫生院门诊中心供氧中心呼引系统建设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巨峰中心卫生院门诊中心供氧中心呼引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WT-RZLSG-2018001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
一包 | 日照市岚山区巨峰中心卫生院门诊中心供氧中心呼引系统建设项目 |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投标人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含本次采购货物类别),具备中心供氧中心负压吸引系统注册证,具备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C2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shixin.court.gov.cn)现场查询申请人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作废标处理。本项内容以岚山区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供应商必须提供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电话:0633-3011729); 5.本次采购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报价。 | 20万元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在2018年03月06日至2018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岚山区委党校九楼(日照市岚山区轿顶山路517号)。
3.售价:100元/套,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半年的在投标人单位投保证明、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并加盖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印签,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下同);
4.2供应商营业执照原件;
4.3投标人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4.4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原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含本次采购货物类别)原件;
4.5中心供氧中心负压吸引系统注册证原件,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C2及以上)原件;
4.6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
4.7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2018年03月26日14:30-15:00,代理机构在日照市岚山区委党校九楼第一开标室(日照市岚山区轿顶山路517号)接受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地点
代理机构于2018年03月26日15时在日照市岚山区委党校九楼第一开标室(日照市岚山区轿顶山路517号)举行开标仪式。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日照政府采购网、日照政务网发布、日照公共资源信息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 购 人:日照市岚山区巨峰中心卫生院
联系地址: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驻地
联 系 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633-2937533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经纬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日照市海曲中路水晶城商务D座1008室
E-mail:rzjwzb@163.com
联 系 人:王朋、刘姜、王世豪
联系电话:0633-8260577
九、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十、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附 查询行贿犯罪申请书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
XXX公司因XXX项目所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向你院查询 XXXX 公司,法人XX,项目负责人XX 在 20XX年 X 月X日至 20XX年 X月 X日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公司
二〇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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