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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大讲堂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3-06 08:5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大讲堂项目(第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1. 采购项目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大讲堂项目(第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DYETDZZC2018-007#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一个包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大讲堂项目,供应商所供服务达到采购人要求合格的全部内容。采购标的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详见公告附件采购需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经营或业务范围包含采购人所需购买的货物或服务,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为准),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3、供应商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2个工作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4、供应商到住所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可登陆官方网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进行自主查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0万元

四、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五、公告期限:2018年3月7日至2018年3月13日(5个工作日)

六、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3月7日8时30分至2018年3月13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东营区庐山路1188号华泰国际金融中心A座1606室  );

3.方式:投标人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以上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4.售价:每份人民币2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3月30日8时30分至2018年3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第四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3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第四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地  址:东营市府前大街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546-8306033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区庐山路1188号华泰国际金融中心A座1606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石女士  联系方式:8017166

九、监督单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发布人: 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8 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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