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94659部队副食品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94659部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副食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
项目编号:FJHH-1181751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航
项目联系电话:0591-8850467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94659部队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汽车总站正对面
联系方式:陈助理:0595-87364058(转财务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赖航:0591-88504672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西洪小区1幢、2幢连接体2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2. 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2.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2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提供单位负责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2.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2.5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须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中打印的,必要时可至社保官网查询真伪);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2.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②投标人配备1辆自有运输车辆,并提供车辆照片、《机动车行驶证》及《机动车登记证》的复印件,车辆所有权人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2.7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3.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交其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3月05日 09:00 至 2018年03月0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西洪小区1幢、2幢连接体2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1、投标人开具的介绍信(附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2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3月2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西洪小区1幢、2幢连接体2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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