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城区集中供热扩容改造—燃气热水锅炉项目招标公告
利津县城区集中供热扩容改造—燃气热水锅炉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利津县城区集中供热扩容改造—燃气热水锅炉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LJZCZ2018-51-1#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本项目为利津县城区集中供热扩容改造—燃气热水锅炉项目采购,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公示。本项目为一个分包,情况如下:
包号 | 货物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元) | 投标报价上限值(元) |
1 | 利津县城区集中供热扩容改造—燃气热水锅炉项目
|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能力; (四)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 (五)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并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经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800万 | 2800万 |
四、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2018年3月2日至2018年3月8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
(三)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份:
1、营业执照副本;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1、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资格审查为准。
2、招标人在报名截止日两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利津县或东营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记录,投标人被列入黑名单或经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四)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注:招标文件不邮寄)
五、采购项目公告期限:2018年3月2日8时30分至2018年3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六、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3月30日14时00分前(北京时间)
2、地点:利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利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院内)。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3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利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利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院内)。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利津县城市供热有限公司
地 址:利津县城永莘路与利八路交叉口以北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546-5625857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546-8055118 15263866598
发 布 人: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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