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发)海曙区2月份公务车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_首页标讯_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重发)海曙区2月份公务车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3-01 15: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重发)海曙区2月份公务车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次数:1
发布日期:2018-03-01
 
   
   
   
 

    根据《政府采购法》、宁波市及海曙区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及区采购办核准的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重发)海曙区2月份公务车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重发)海曙区2月份公务车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2018NBHSXJ025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 内容 数量 预算/最高限价
一  公务车 10辆 1958000元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单位必须为生产厂商或生产厂商授权经销商,在宁波市必须有售后服务机构(网点)。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提供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检察院所需查询资料详见附件)
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方式:
1、时间: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6日止;
2、投标人注册:未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注册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先完成投标人注册工作,否则投标无效,注册咨询电话:0574-87185125;
3、采购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完成注册后直接登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haishu.gov.cn )于本项目公告下方自行下载附件形式的询价采购文件;
4、投标报名:填写《海曙区政府采购询价项目投标报名登记表》,于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格式及递交方式详见附件)。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基本账户直接缴入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请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因该银行转帐方式无法在摘要栏内注明相关内容)。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3月12日下午14: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金额:标项一:人民币20000.00元整。(提交时注明标项)
银行帐号:3114710037191370494,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路支行,开户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章燕   电话:0574-87262357  传真:0574-87258958。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8年3月12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北门电梯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3月12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北门电梯上)],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其他事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成功进行注册登记。
十一、本公告发布媒体:宁波政府采购站点(www.nbzfcg.cn)、数字海曙(www.haishu.gov.cn)、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haishu.gov.cn)。
十二、集中采购机构情况:
采购机构: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岑先生   电话:0574-83890133   传真:0574-87258958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 邮编:315010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