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城市服务管理指挥中心“座席服务外包”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国储思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海淀区城市服务管理指挥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海淀区城市服务管理指挥中心“座席服务外包”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城市服务管理指挥中心“座席服务外包”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cst-2018-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工
项目联系电话:1369312256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海淀区城市服务管理指挥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路17号
联系方式:马源,010-824683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国储思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蔡工,1369312256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号恩济西园10号楼西三门336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第一包:北京市海淀区城市服务管理指挥中心“座席服务外包”政府采购项目(第一包:海淀区政府热线“96181”座席服务外包)预算金额 4358407.68元
包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预 算 | 服务期 | 技术或服务具体说明 |
1 | 北京市海淀区城市服务管理指挥中心“座席服务外包”政府采购项目(第一包:海淀区政府热线“96181”座席服务外包) | 48人 | 4358407.68元 | 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 提供48名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 |
第二包:北京市海淀区城市服务管理指挥中心“座席服务外包”政府采购项目(第二包:海淀区政府热线“96181”网站、微博、微信、电话及为民办实事互动平台座席服务外包)预算金额 4358407.68元
包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预 算 | 服务期 | 技术或服务具体说明 |
2 | 北京市海淀区城市服务管理指挥中心“座席服务外包”政府采购项目(第二包:海淀区政府热线“96181”网站、微博、微信、电话及为民办实事互动平台座席服务外包) | 48人 | 4358407.68元 | 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 提供48名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 |
(用途及技术需求、评分方法详见 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只允许投标商对单一包号进行投标,同时投多包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0)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71.68153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2月27日 15:51 至 2018年03月0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下载及投标报名时间:2018年02月27日至 2018年03月06日(1)办理北京市法人一证通(CA数字证书)请登录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jy.bjhd.gov.cn/),查阅【服务指南】——【CA办理】栏目,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新用户注册取得CA数字证书后,请登录网站主页(http://ggzyjy.bjhd.gov.cn/),选择【网上办事】——【投标人】栏目,应用CA数字证书进行新用户注册。(3)标书下载及投标报名完成注册后,通过使用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下载预览招标文件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报名,视同放弃本项目投标。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络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3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海淀区综合行政务服务中心)六层西侧第一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报价部分(30分),技术性能部分(60分),商务(10分)。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2.招标公告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只允许投标商对单一包号进行投标,同时投多包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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