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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宗县2017年度贫困村水利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二标段冯家寨镇

作者: 发布于:2018-02-27 10: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8年03月09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广宗县2017年度贫困村水利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冯家寨镇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024750020008
项目联系人:刘朝尊
项目联系电话:0311-80872155
采购人:广宗县扶贫办
采购人地址:广宗县府前街3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7218033
代理机构:河北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南大街368号东方明珠3单元25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0872155
预算金额:27.342012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03月09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02-2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03-0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登录交易平台(http://60.6.213.212:81/home/home/login),免费自行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项目符合本次招标项目范围;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具有生产能力的制造商,并具备供水设备安装能力; 4、被委托人的2016年10月份以来的养老保险证明; 5、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合同协议,并注明主办人。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应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投标人一旦中标,须积极响应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1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有关条款的规定。公告第二条规定:“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第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以下称“第三方”)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由第三方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的建筑企业不缴纳增值税。发包方可凭实际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如不能响应此公告要求,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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