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寨县公安局执法办案智能管理平台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县政府批准,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金寨县公安局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公安局执法办案智能管理平台
(项目编号:AHJZCG2018-F0202)
三、项目类型:服务类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40万元。
五、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理由:
根据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要求,安徽恒信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代理的天地伟业执法办案智能管理平台能与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协同办案系统及督查系统无缝对接,同时该系统具有专业性、先进性、设密性。且前期各基层派出所公安执法办案平台,由安徽恒信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并维护,选择安徽恒信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代理的天地伟业执法办案智能管理平台,能统筹解决与前期已经建设使用的全县各基层派出所审讯系统无缝对接。
综合以上情况,采购人拟对该项目申请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六、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安徽恒信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七、公示期限:此公示时间为2018年2 月 24 日至2018年 3月 2 日。如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形式向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及相关单位反映。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注:
1、供应商注册、办理CA锁联系电话:0564-5150928、5150935。
2、供应商必须在网上填写该项目的投标信息。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何工联系,电话:0564-5150926。
八、协商时间及地点
1、协商时间:2018 年 3 月8 日 下午 3:00整
2、协商地点:金寨现代产业园区金梧桐产业园综合楼15楼第三评标室。
九、联系事项:
1、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0564-7359063
2、采购单位:金寨县公安局,联系电话:0564-2702091
3、采购单位地址:金寨县现代产业园区红军大道009号。
4、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0564-7359096
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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