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牡丹区吴店镇村级为民服务站工程
菏泽市牡丹区吴店镇村级为民服务站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菏泽市牡丹区吴店镇村级为民服务站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菏泽市牡丹区吴店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菏泽市牡丹区吴店镇村级为民服务站工程
2.2项目编号:HZSMDCGG2018-006
2.3建设地点:吴店镇下属村庄,共计7个村庄(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2.4建筑面积:总计为311.46平方米(单栋);
2.5工 期:30日历天
2.6采购预算:单栋311342.13元.共计7栋。总预算:2179394.91元
2.7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2.8招标范围:工程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所包括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 及以上资质。
3.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依法纳税、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 贰级 资质及以上;
3.5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禁止或限制投标期间;
3.6山东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企业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验证信息公示证明》;
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合格制;
4.公告期限;
公告起止时间:2018年02月24日至2018年03月01日(节假日除外)
5. 招标文件、图纸领取时间;
5.1招标文件的获取:请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点击本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下载;如果谈判文件需要变更 、澄清或者答疑,变更、澄清、答疑也将在网站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浏览下载。
5.2图纸的获取:建设地点分散,工期时间短,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潜在供应商法人代表须在2018年02月24日至2018年03月01日,每日早上9:30到下午17时00分前(节、假日除外)踏勘现场,并由当地办公室开具现场踏勘证明和工期保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和法人代表持该现场踏勘证明及保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到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菏泽市中华路凯瑞国际32215室)领取图纸、工程量清单,每套400元,过期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03月16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4室(菏泽市中华路426号)。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牡丹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菏泽市牡丹区吴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牡丹区吴店镇人民政府驻地
联 系 人: 李令建 电 话: 583000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 地 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东城三亚商城3号楼30室
联 系 人:李瑾 电 话:13336208558
2018年02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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