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莆田支队办公用品、生活用品及2018年度广告材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莆田市中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武警莆田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办公用品、生活用品及2018年度广告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办公用品、生活用品及2018年度广告材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TZH2018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4-66338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警莆田支队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涵西大道与荔园北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冯先生 135998718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莆田市中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 0594-6633888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华秀路333号欧氏领秀3幢401-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需提供合格有效且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须按本人手印);3.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若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须提供个体工商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按本人手印)3.3:投标人须提供当地或业务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若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本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告知函原件须单独密封,在开标时现场递交,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3.4:本项目合同包(一)(二)(三)要求投标人必须在莆田市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以上均须提供图片证明材料)。3.5: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2月22日 13:02 至 2018年03月15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华秀路333号欧氏领秀3幢401-1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上门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1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3月1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莆田市武警支队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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