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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道设施养护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2-13 20: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道设施养护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现就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道设施养护服务项目的所需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KXZJ-2018001

交易登记号:18CG020010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期限:20180213日至20180227日止

四、服务主要内容、要求及期限

序号

服务范围

设施量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1

河道设施养护项目

长度62.6818km

125.3636万元/

服务期:合计3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情况、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213日到2018030616:00时(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题(http://www.nbhtz.gov.cn/col/col82101/index.html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2、采购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注:如采购文件资料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投标人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递交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相关资料的,采购代理机构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3、采购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采购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题http://www.nbhtz.gov.cn/col/col82101/index.html)首页查阅《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750574-87187966陈工)。

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7、未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030809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在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行政服务大厅南楼三楼311室);逾期送到的投标文件或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180308090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行政服务大厅南楼三楼311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即¥10000.00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33150198513600000826-000033(虚拟子账号)

温馨提示:以上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2、提交截止时间:20180306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咨询电话:0574-87205983(建设银行高新区支行)。

3、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后5日内退还,退还时需提交合同至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南楼325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特别提示:

4.1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4.2请勿使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银行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请选择异地)。

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网址

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题(http://www.nbhtz.gov.cn/col/col82101/index.html)、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

十一、其他事项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采购人名称: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9

联系人:梅艳 话:0574-8928878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 邮编:315192

电话:0574-8303357083033196 传真:0574-83033196

联系人:郑菊琴、陈斌武、吴芝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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