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月高新区区属中小学重点部位监控工程招标公告
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公安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净月高新区区属中小学重点部位监控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净月高新区区属中小学重点部位监控工程
项目编号:JLHSZB18-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月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85509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公安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方式:李延峰 0431-817102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陆月 0431-85855092
代理机构地址: 中东财富中心7楼(长春市东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 项目名称:净月高新区区属中小学重点部位监控工程
2.2 项目地点:净月高新区。
2.3 计划工期:2018年3月8日至2018年4月6日,共计3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净月高新区区属中小学重点部位监控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内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投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3.3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4.2015.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具有2017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17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8.142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2月14日 09:00 至 2018年02月2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14日至2018年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或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06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3月06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彩宇大街1363号(彩宇宾馆3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800元,图纸售价每份500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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