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利三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利津县利三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利建招公字[2018]19号 JZCZ2018-52
利津县利三路建设工程已由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利发改[2018]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利津县城市投资发展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勘察、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利津县城市投资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利津县境内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营区东三路111号众成都市中心D座306房间
工程名称:利津县利三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工程内容:该项目东起宫家干渠,西至津十路,全长2450米,规划道路红线24米,道路断面为一块板,雨污分流,对称式行道树,对称式路灯,道路穿涵,两侧绿化带各10米,建设中型桥梁2座,配套安装安全防护设施。该勘察设计项目计划投资约140万元。
招标范围:勘察招标范围为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测试、分析等及一切相关技术服务;设计招标范围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审查、概算编制)等及一切相关技术服务。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全程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地点:利津县利三路。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及所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1.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专业资质甲级资质;
1.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1.5、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必须具有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相关专业)。
1.6、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2、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2.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
2.2、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必须为本项目的设计单位;
2.3、联合体中承担本工程设计的成员具有规定的设计资质要求和承担本工程勘察的成员具有规定的工程勘察资质要求;联合体只要满足资质要求即可,不需要联合体各成员均满足要求的资质。
三、投标人报名要求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持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设计、勘察)、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拟报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必须具有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或给排水工程相关专业)、拟报项目勘察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联合体协议(须联合体各成员盖章并签字,仅联合体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若为联合体,须各成员盖章并签字)、项目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报名审查。
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须准备复印件两份(联合体报名的均须加盖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公章)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
注: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
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须为2017年7月1日(含)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2月14至2月25日(每日8:30至11:30,13:00至17:00),资格审查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本,售后不退。
报名地点: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东营市东营区东三路111号众成都市中心D座306房间)。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政府采购网、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监督机构:
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利津县监察局、利津县审计局、利津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0546-5621236 5686327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利津县城市投资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燕先生
代理单位: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盖先生
联系电话: 0546-8333337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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