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道办事处家庭综合服务采购项目(CLPSP17GZ14ZC32)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家庭综合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3-201801-104044-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家庭综合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00,000
四、采购数量:1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3. 项目基本概况简述: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为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道办事处家庭综合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采购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内容进行投标,只对本项目部分内容进行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的计划服务总指标低过本项目规定的服务总指标(最低指标)的也将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品目编号 服务项目 服务时间 最低服务工时量 最高服务工时量 C1902(社会服务) 海龙街家庭综合服务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一年工时:25480小时 一年工时:30184小时 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六、供应商资格:
1. 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的。】 2. 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同时提供1)投标机构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备案表;2)章程或理事会和监事会等工作制度;】 3. 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提供设立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或工作机构的文件或证明,以及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 4. 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同时提供1)拟配备的督导及项目团队主要工作人员名单2)人员劳动或聘用合同复印件3)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4)学历证书复印件】 5.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2017.12月-2018.2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7. 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同时提供1)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的书面声明函;2)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法查询,则提供书面声明函);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 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提供无现职国家公务员兼职的书面承诺函】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11.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13.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14.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应登入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点击网站右方“立刻注册”进入系统注册,注册完成后进行系统填写报名信息,然后打印《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与下述报名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代理机构邮箱(CL87651688y@163.com),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咨询电话020-87651688-411、401)报名资料通过后,报名供应商必须于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东山支行;账号:44 0305 0104 0012 966)】,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 1. 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 《公平竞争承诺书》复印件; 4.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5.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 备注: 1、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及《公平竞争承诺书》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下载中心”。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2月14日 至 2018年03月06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07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03月07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2 月 14 日 至 2018 年 02 月 2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何小姐,杨先生 | 联系电话:020-87651688-145,020-87651688-112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小姐 | 联系电话:020-81411089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
联系人:梁群燕 | 联系电话:020-87651688-688 |
传真:020-87651698 | 邮编:510075 |
(三)采购人: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 |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88号 |
联系人:李秀云 | 联系电话:020-81403482 |
传真:020-81415223 | 邮编:510378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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