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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河沁阳市城区段治理PPP项目(二次)社会投资人资格预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2-09 16: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沁河沁阳市城区段治理PPP项目(二次)

社会投资人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说明

本项目沁河沁阳市城区段治理PPP项目已经获得沁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实施,并经沁阳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本项目已经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实施方案获得沁阳市政府批准,本项目已经具备项目招标条件。现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社会资本方,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参加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沁河沁阳市城区段治理PPP项目(二次)

2.2采购编号:QYZFCGGCZB201801001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工程规模及标段划分:

沁河沁阳市城区段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液压升降坝1座(长240米、挡水高度5.5米),连通闸8座;对治理区段左右岸各7公里的堤防进行防护;疏通治理河道约7公里;在河滩两侧开挖4个水面达1726亩湖泊。

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3.招标内容

3.1项目全生命周期:本项目合作周期共计30(暂定,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为28)

3.2总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7.5亿元。

3.3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3.4工程地点:焦作市沁阳市境内。

3.5运作方式:本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由沁阳市人民政府授权沁阳市水利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主要负责项目识别、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

本项目依法定程序选取社会资本方,成立项目公司,并与实施机构签订PPP项目合同,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工作,并在运营期内提供公共服务。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2主体要求:申请人可以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具备承担本项目投融资能力的独立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须具备承担本项目投融资能力),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投融资能力的成员,并在社会资本方中作为项目公司的最大股东。

4.2.1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明确牵头人、成员方各方职责内容,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结构,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资格预审开标时将联合体协议(原件)和申请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联合体中选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2.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由同一法人(自然人)控股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及投标。

4.3财务要求:

4.3.1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财务能力以支持本项目的实施以及项目未来发展所需的资金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2016年底企业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6年度的审计报告。

4.3.2申请人有满足本项目实施需要的投融资能力,需提供人民币数额不少于1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或针对本项目的贷款意向书(开具日期为2018112日之后)。

4.4资质要求

4.4.1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可按资质许可承揽工程总承包业务(资质证书上需有标注);

4.4.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

4.5业绩要求:20141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水系/水生态/河道治理/供(排)水/水利枢纽/灌区等类)的PPP或工程总承包(EPCDB)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

4.6企业信誉:

4.6.1申请人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有效期内)。

4.6.2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查询“近三年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股东信息,将查询结果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打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申请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出具日期应在公告日之后)。

4.7申请人如为联合体,除明确要求的之外,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4.3,联合体成员之一须满足4.44.5,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4.14.24.6

5.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经评审合格的申请人可应招标人邀请参加下一阶段投标。项目有3家(含)以上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将继续开展招标工作;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在调整资格预审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本次招标对参与竞争的合格申请人的数量不做限制。

6.资格预审报名

6.1凡有意参加者,请申请人于2018210日至20182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现场报名。

6.2申请人报名时请携带:

1)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资质证书复印件。

以上资料留存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由申请人报名现场以现金形式支付)。

7.2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8210日至20182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现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39900分;

8.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8.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中国沁阳网》、《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信息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沁阳市水利局

 址:沁阳市覃怀西路交通大厦7

联系人:刘先生

 话: 039159348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02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03913580909  18300600971

沁阳市水利局

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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