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PTST20180202新度大坂村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大坂幸福家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度大坂村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度大坂村信息化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PTST201802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蔡
项目联系电话:0594-25588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大坂幸福家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大坂村村部2层
联系方式:林先生1359987893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蔡0594-2558811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五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大坂幸福家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新度大坂村信息化建设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PTST20180202
二、项目名称:新度大坂村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采购标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最高限价 | 招标内容及 要求 | 交货地点 |
1 | 新度大坂村信息化建设项目 | 1批 | 2038283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莆田市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并安装完成 |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服务,具有法人资格且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境内制造商、经销商或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经营活动(包含:生产、销售、运输、安装及维修等)涉及到须经国家行政许可的,应获得许可。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
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的任一月的证明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需提供当地或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
1)报名(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18年2月 9 日起至2018年3 月2 日止,北京时间8:00-12:00,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
① 上门报名:供应商直接到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100元/份(含电子文档)。
② 转账方式报名:即供应商先将标书费转帐到指定的帐户,再将转帐的银行回单、报名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E-mail、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传真至我司,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报名人。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18年3月5 日09:00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人民政府计生楼二楼会议室。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
八、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1)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开户名: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莆田分行营业部,帐号:5601012830002859。
2)标书费、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莆田荔城支行;帐号—35001636207059525888。
九、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我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采购人:莆田市大坂幸福家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大坂村村部2层
电话:13599878932
联系人:林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五层
电 话:0594-2558811
联 系 人:小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服务,具有法人资格且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境内制造商、经销商或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经营活动(包含:生产、销售、运输、安装及维修等)涉及到须经国家行政许可的,应获得许可。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的任一月的证明材料;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投标人需提供当地或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3.828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2月09日 16:20 至 2018年03月0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① 上门报名:供应商直接到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100元/份(含电子文档)。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① 上门报名:供应商直接到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100元/份(含电子文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0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3月0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人民政府计生楼二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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