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度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湖北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度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黄石市华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湖北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就湖北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度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采购项目【三次】进行公开招标【第二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冶招【2017】 315号
二、项目名称:湖北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度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采购项目【三次】
三、项目概况:为缓解资金压力,湖北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申请发行约10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所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偿还大冶市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贷款,本次主承销商招标工作,是为了选取有资格、有实力的金融机构,担任湖北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公司2017年度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采购项目的主承销商。
四、采购内容:负责约10亿元人民币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采购项目发行的策划(含发行人资格条件的策划、募投项目的包装等)、申报、审核、发行、上市、包销等全过程的服务。
五、发行期限:不低于5年(含5年)
六、采购预算价:主承销费用 800万元(费率:不高于0.8%)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A类主承销业务资格;熟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申报发行程序、具备中期票据承销能力;具有专门负责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的部门和熟悉相关业务规则的专业团队;具有相应的内部风险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且未因其作为主承销商承做的中期票据违约而在资本市场上产生不良影响(投标人提供信誉声明)。
(4)申请人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8年02月8日起登录大冶市政府网“招投标——交易公告”栏目本公告页面下载招标文件(http://www.hbdaye.gov.cn/)。招标文件制作费2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包括纸质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大棋西路二号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17 开标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3)签署与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冶市政府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714-8872976
联系地址:大冶市总部经济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黄石市华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柯工
电话:13545556695
联系地址:黄石市华新路16号
黄石市华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0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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