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坊中国亭园管理处_树木栽植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香坊中国亭园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香坊中国亭园管理处_树木栽植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香坊中国亭园管理处_树木栽植
项目编号:XFQC[2018]004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846907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香坊中国亭园管理处
地址:香坊区
联系方式:高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0451-84690777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9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香坊中国亭园管理处_树木栽植 招标公告 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香坊中国亭园管理处的委托,对香坊中国亭园管理处_树木栽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香坊中国亭园管理处_树木栽植; 二、项目编号:XFQC[2018]0045; 三、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招标总控制价:698000元); 四、招标内容:栽植樟子松800株,金叶榆500株,紫叶李300株,王族海棠300株,金叶垂榆200株,具体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五、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日内供货; 六、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七、质量保证:2年质量保证期,包运输包种植,成活率达到95%以上,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八、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备案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年度报告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注册经营范围同时包含花卉苗木种植销售。 4、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2014年-2016年,三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有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林木种子生产和经营许可证。 5、潜在供应商应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单位及法人和授权委托人前三年内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如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报名资格将被当场取消。 6、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具有不少于50亩的苗圃;提供土地证明。 7、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一年内标的金额不低于此项目的3个以上相似业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贴牌产品,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9、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拟派的授权委托人须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半年(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须提供经劳动局备案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 九、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凡符合上述资格者于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11时,下午13时~15时止,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后携带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第六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里所有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90号)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过期不候。招标文件售价:执行相关标准,文件售后不退。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3月1日14:00时。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90号),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一、投标及开标地点: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90号)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香坊中国亭园管理处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90号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0451-84690777 2018年2月9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备案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年度报告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注册经营范围同时包含花卉苗木种植销售。4、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2014年-2016年,三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有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林木种子生产和经营许可证。5、潜在供应商应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单位及法人和授权委托人前三年内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如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报名资格将被当场取消。6、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具有不少于50亩的苗圃;提供土地证明。7、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一年内标的金额不低于此项目的3个以上相似业绩。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贴牌产品,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9、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拟派的授权委托人须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半年(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须提供经劳动局备案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9.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2月09日 09:00 至 2018年02月14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90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01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3月01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90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国家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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