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第四人民医院迁建二期工程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丘市第四人民医院迁建二期工程建设PPP项目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评价审核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实施方案已由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政府以商睢政文【2017】85号文《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商丘市第四人民医院迁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项目授权主体是商丘市第四人民医院,项目实施机构是商丘市第四人民医院(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条件
2.1 项目概况(招标人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成果提供的项目信息,仅供投资人参考,不应作为投资人投资、决策的依据,投资人应自行调查、评估项目风险,并自主决策。)
(1)项目名称:商丘市第四人民医院迁建二期工程建设PPP项目。
(2)招标编号:商政采【2018】058号。采购编号:商睢财采【2018】029号。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规模:项目位于商丘市睢阳区张巡路以南,明伦路以北,华夏路以东,中南三路西侧的区域。项目总占地面积71033.96平方米,规划用地56185.56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拟为62000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医院内科病房楼、发热病房楼、餐厅、地下停车场、人防工程等以及其他辅助设施,建设一个功能布局合理、符合医疗流程的现代化的新医院。项目总床位数拟设置434张;
(5)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
项目总投资45,502.26万元,建设期利息1,935.59万元,项目建设总投资43566.6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6397.1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349.71万元,预备费用1819.86万元。
(6)项目地点:项目位于商丘市睢阳区张巡路以南,明伦路以北,华夏路以东,中南三路西侧的区域。
2.2 采购需求
(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招标范围:商丘市第四人民医院迁建二期工程建设PPP项目的投融资、运营维护,在经营期届满后将项目无偿移交给商丘市第四人民医院或其指定机构。
(3)运作方式:建设-运营-移交(BOT);
(4)特许经营期:建设期以商丘市睢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批复为准,运营期15年;
(5)项目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
(6)其他采购需求:无。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2财务状况:
(1)申请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连续三年(2014—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2)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3投融资能力:主投融资方具有自2014年1月1日起不低于【5】亿元的投融资类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4商业信誉:
(1)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2)信用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结果不为失信被执行人、不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存在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查询时间及方式: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后、自行查询。
(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过程中,企业与个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提供由检察机关(申请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出具的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查询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及方式: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后、自行查询。
(5)企业近三年度信用评级均为AAA.
3.5其他要求:
3.5.1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PPP项目的投标人;
3.5.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以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3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至少一方应满足下列条件:
①满足本资格预审公告3.1款、3.2款、3.4款规定;主投融资方须满足本资格预审公告3.3款规定。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③主投融资方及主投融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④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3.6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投融资能力按照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的综合投融资能力确定,联合体各方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应当符合招标人对申请人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
3.7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我方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如有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如成为本项目中选社会资本方,承诺由我公司法定代表人到项目所在地与实施机构签署协议书。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被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应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等。
4. 资格预审方法
4.1资格预审方法:合格制。
4.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投资人的数量。
5.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qggzy.com)进入投标专区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5.2、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2月8日上午8:00至2018年2月14日下午18:00。
5.3、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特别提醒:未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
投标人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5.4、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3月13号09时00分、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408室。
注: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原件。
6.1投标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3月13号09时00分。
6.2投标人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408室。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公开发布。
招标人:商丘市第四人民医院
办公地址:商丘市睢阳区
联系人: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纬五路与政六街交叉口合作大厦B座20楼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党先生
电 话:0371-86592395
2018年2月7日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