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山西万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治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长治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进行资格预审,请有意向的潜在社会资本方报名参与资格预审。
一、招标条件
长治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已由长治县人民政府批准以PPP模式进行投资、建设与运营,项目授权主体为长治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长治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现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向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邀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治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
2、项目编号:SXWF-2018-008
3、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包括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官网的建设;
(1)污水处理厂:远期设计总规模4.0万m3/d,近期设计规模2.0万m3/d,其中本次一阶段实施工程1.0万m3/d。
(2)配套管网:新建污水管网约40.57km:其中D600污水管约32.6km,D800污水管约5.6km,D1000污水管约2.37km。
4、项目投资额:静态总投资17480.5万元(以财政最终审计决算金额为准)
5、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治县郝家庄村西南。
6、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模式进行运作,合作期间内提供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等污水处理服务,并于特许经营权到期后,将项目资产的占有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
7、合作期限:
(1)污水处理厂项目合作期限26年(1年建设期+25年运营期);
(2)配套管网项目合作期限15年(1年建设期+14年运营期)。
8、出资方式:
(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5244.16万元;
(2)政府方出资金额为262.21万元,占股份比例5%;
(3)社会资本方出资金额为4981.95万元,占股份比例95%。
(4)注册资本金应在项目公司成立后,由政府方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方按照持股比例同步出资到位。剩余资金12596.13万元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发行基金和债券等方式筹措。
9、项目回报机制:
(1)污水处理厂项目采用政府付费模式,合同约定支付污水处理费,包含建设成本、运营成本及合理回报;
(2)配套管网采用可用性服务费+运营维护绩效付费,可用性服务费为建设投资的可用性付费,运营维护绩效付费根据绩效考核标准进行支付。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
3、业绩要求:
(1)申请人在中国国内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以上三种经验至少具备一种)污水处理项目业绩至少1万吨/日(含),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或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为准;
(2)申请人在中国国内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以上三种经验至少具备一种)污水处理配套管网项目业绩(厂网一体或管网单体投资、建设或运营维护皆可),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或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为准;
4、财务要求: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净资产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总资产不少于2.5亿元人民币,以提供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5、技术能力:申请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和管理能力;
6、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出具由公司的法人代表或其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的声明,声明和保证以下内容:
(1)在本次资格预审申请过程中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均真实、准确,如因其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申请人将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2)在过去三(3)年内,没有因为任何直接由于申请人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发生;
(3)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其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管制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中的对象;
(4)在过去三(3)年内,没有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如编制假财务报表或编制不实陈述材料来获得采购合同而被宣告为有罪等)。此项要求同样适用于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董事和高级职员。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审查标准、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申请人的数量。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2月14日(北京时间9时至12时,14时至17时,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山西万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太原高新区高新街17号环能科技8层)。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申请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协议书或政府相关部门出具证明为准);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经办人身份证;
(7)截至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
(8)截至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一季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及明细(授权委托人须在明细内);
(9)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注:申请人须提供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六、资格预审审查时间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1、资格预审审查时间:2018年3月13日14时30分;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长治市金威大酒店2号会议室(山西省长治市城长兴北路)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项目资料目录
1、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2、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3、项目正式实施方案及政府审核意见;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治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秦雄恩
电话:0355-8089230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万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淑芳
联系电话:0351-5240119、18303417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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