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石楼县生态文明环保示范城PPP项目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石楼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对石楼县生态文明环保示范城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1.项目名称:石楼县生态文明环保示范城PPP项目
2.项目编号:ZLZX采【2017】187号_2
3.项目概况:
3.1项目内容:
本项目工程范围涵盖石楼整个县域,下辖5个镇4个乡(灵泉镇、罗村镇、义牒镇、小蒜镇、辛关镇、龙交乡、和合乡、曹家垣乡、裴沟乡)。本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工程内容:
1.建筑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建筑垃圾处理场一座,对石楼县的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进行集中破碎,金属进行回收,形成的粒料再加工制成混凝土砌块或加气砌块用于市政路面及场地硬化。
2.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工程。通过果皮箱、垃圾箱对全县域的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由垃圾收运车进行统一收运,分别运至马门庄、小蒜和义碟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
3.亮化工程。对县城三条主干道(沁园春大道、延安路及东征大道)的路灯进行补充更换。
4.乡镇污水处理工程。结合县城排水现状,对县城及城中村进行雨污分流设计,各乡镇街道雨水、污水管网系统的建设及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设。
5.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对现状河道河床进行清淤疏浚,结合河床情况打造河道景观水体工程,残缺、破损河堤的修复建设。
6.过街天桥。新建三座人行天桥,位于石楼一中、第五中学、沁园春广场三址。
7.停车场工程。石楼县延安街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建筑面积为8815.6㎡,停车位230个,以完善县城的基础设施建设。
8.屠宰场工程。包括待宰间、屠宰车间、检验室、冷冻间等生产车间,锅炉房、发电机房、污水处理池等辅助生产车间以及办公生活等公用设施。
工程内容见下表:
工程内容统计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规模 | 项目地 |
1 | 建筑垃圾填埋场 | 库容60万m3 | 县城 |
2 | 生活垃圾收运系统 | 县城85T/d,罗村17T/d,龙15T/d | 交县城及罗村镇、龙交镇 |
3 | 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 2座垃圾填埋场,单座库容28万m3 | 除县城、罗村、龙交外其他乡镇 |
4 | 乡镇污水处理工程 | 乡镇排水管网改造 | 八个乡镇 |
5 | 亮化工程 | 县城、龙交及罗村路灯改造 | 县城、龙交及罗村 |
6 | 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 二郎坡段 | 县城 |
7 | 过街天桥 | 三座天桥 | 县城 |
8 | 停车场工程 | 拟定停车位230个 | 延安路 |
9 | 屠宰场工程 | 拟定年屠宰生猪3万头 | 灵泉镇孟家塔村 |
3.2计划总投资:37996.56万元。
3.3项目地点:山西省吕梁市石楼县。
3.4项目运作方式:DBF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维护-移交)。
3.5项目采购模式:石楼县政府委托石楼县政府投资平台公司为代表政府出资方与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合作期为建设期+运维期,本项目包括9类工程子项,由于实施条件情况差异大,故按各子项工程分批分类实施,根据各子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规模分别合理确定开工日期和建设期限。目前暂定建设期为3年,运维期为10年。
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等环节,分别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金融机构、运维公司等相关单位签订合同。本项目包括9类工程子项,可按子项分别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
各子项目建设完成后,由项目公司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负责项目的维护管养工作。石楼县财政按《投资合作协议》(或《PPP项目合同》)中约定政府支付责任向项目公司支付。
合作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将项目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单位。
3.6回报机制:本项目包括9类工程子项,涵盖非经营性项目和准经营性项目两类。针对非经营性项目,项目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针对准经营性项目,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县政府平台公司不参与项目公司分红。见下表:
项目回报机制
序号 | 工程名称 | 项目类别 | 回报机制 |
---|---|---|---|
1 | 建筑垃圾填埋场 | 准经营性项目 | 可行性缺口补助 |
2 | 生活垃圾收运系统 | 准经营性项目 | 可行性缺口补助 |
3 | 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 准经营性项目 | 可行性缺口补助 |
4 | 乡镇污水处理工程 | 准经营性项目 | 可行性缺口补助 |
5 | 亮化工程 | 非经营性项目 | 政府付费 |
6 | 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 非经营性项目 | 政府付费 |
7 | 过街天桥 | 非经营性项目 | 政府付费 |
8 | 停车场工程 | 准经营性项目 | 可行性缺口补助 |
9 | 屠宰场工程 | 准经营性项目 | 可行性缺口补助 |
4.合格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4.1申请人须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申请,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4.2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一个投资或市政类施工业绩(业绩为在建或已完)。
4.3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资产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4申请人具有2017年下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申请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是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6本项目不接受与采购人及为完成本次采购所委托的咨询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申请人的申请。
4.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申请,且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申请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列明联合体的牵头人和各组成成员的工作范围,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申请。
4.8根据财金[2014]113号文规定,项目所在地本级政府(石楼县)所属投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公司不得作为本PPP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人。
5.资格预审办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办法采用有限数量制,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本项目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后续的竞争。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发售时间: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2月14日(09: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6.2发售地点:太原市万柏林长兴路1号华润大厦15层。
6.3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4有意参与的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联合体协议书(独立申请人无需提供)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资格预审时间:2018年3月7日15时(北京时间)。
8.资格预审地点:吕梁市离石区北方大酒店会议室,届时请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代表出席资格预审会议。
9.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密封后于(资格预审当日)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至资格预审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10.此公告仅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采购人:石楼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石楼县沁园春广场西侧
联系人:刘晋文
电话:0358-5722291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长兴路1号华润大厦15层
联系人:任嘉杰、曹鹏
联系电话:13934217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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