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17C1682)重新采购公告
重庆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17C1682)重新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18年2月8日
一、项目号:17C1682 采购执行编号:0611-BZ1700401600AF-2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对本项目的投诉处理意见,本项目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预算金额:¥22,500,000.00元
五、项目详情概况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2月8日 至 2018年2月22日 17:00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2月8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2018年2月8日-2018年2月22日17:00(工作时间)
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2.1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2.1.1现金购买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到重庆市江北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幢502、503室,递交《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购买招标文件。
2.1.2汇款购买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号)、《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cgzxyxl@qq.com(邮箱)。汇款后凭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到重庆市江北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5楼大厅财务处换取发票。
户 名: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江支行(行号:102653002191)
账 号:3100023419200023047
3.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报名才被接收。
4.对微型企业的优惠
4.1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招标文件购买费。
4.2微型企业须在报名时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和书面承诺书(详见第七篇 四、其他“微型企业承诺书”)(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4.3若微型企业所投产品不是微型企业生产,又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报名和投标无效。
八、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年3月2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8年3月2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九、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18年3月2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采购经办人:周渝南,曾晓莉
采购人电话:02386072726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春兰二路1号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袁新梁,刘静
代理机构电话:023-67118096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幢502室
十一、附件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