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安边防总队刑侦器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新疆公安边防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疆公安边防总队刑侦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疆公安边防总队刑侦器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JGZ-2018-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小雨
项目联系电话:0991-851214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疆公安边防总队
地址:乌鲁木齐市团结路1551号
联系方式:马小雨 0991-851214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申佳 0991-8812233/8865500
代理机构地址: 乌鲁木齐市红山路16号时代广场D座25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新疆公安边防总队刑侦器材采购项目
二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疆公安边防总队刑侦器材采购 招标人为 新疆公安边防总队,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刑侦器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新疆公安边防总队刑侦器材采购
2.2 招标范围:刑侦器材,包括:照相机、密拍冲锋衣、密拍帽、密拍手表、密拍领带、高精度卫星定位追踪器、伪装物取证前置设备、语音监听设备。
2.3 标段划分情况: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4 项目采购预算:
金额:608,000元, 大写:陆拾万捌仟元整
2.5项目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办法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招标项目相关类似内容。
3.2 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2 月 9 日 10 时至 2018 年 2 月 23 日 19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标包,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进行投标人免费注册(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下载前须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上传成功后请及时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
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标书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注册或购标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平台公司联系。平台公司免费咨询电话为:4000928199。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3 月 6 日 11 时 00 分,地点为 乌鲁木齐市大湾北路1024号金疆大厦5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信息网(网址:http://www.xj.ce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公安边防总队
联系人:马小雨
联系电话:0991-851214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16号时代广场D座25层
联系人:申佳
联系电话:0991-8838530、8812233
传真:0991-8838530
电子邮箱:zhaobiaogl@163.com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招标项目相关类似内容。3.2 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2月09日 10:00 至 2018年02月23日 1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06日 11: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3月06日 11:00
六、开标地点:
乌鲁木齐市大湾北路1024号金疆大厦5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