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设备购置项目采购公告
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就沈丘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设备购置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沈丘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编号:沈采中[2018] 9号
二、项目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五个标段
第一标段:思源学校、县一初中、新安集镇二中、刘湾镇刘湾一中、北杨集第一初级中学、计算机教室设备及安装,预算1862726元;
第二标段:莲池二中、胡楼中学、范营乡一中、范营乡三中、李老庄乡一中、李老庄乡二中、东城回中、白集镇第一初级中学、白集镇第二初级中学、白集镇第三中学、计算机教室设备及安装,预算1937010元;
第三标段:老城镇第一初级中学、老城镇第二初级中学、留福镇一中、留福镇二中、留福镇三中、冯营乡第一初级中学、冯营乡第二初级中学、石槽乡第一初级中学、石槽乡第三初级中学,计算机教室设备及安装,预算1948409元;
第四标段:北城区第一初级中学、北城区第二初级中学、洪山乡第一初级中学、洪山乡第二初级中学、槐店镇第三中学、槐店镇回中、计算机教室设备及安装,预算1581527元;
第五标段:付井中学、陈观中学、纸店镇第一初中、纸店镇第二初中、沈丘县实验小学、大刑庄乡初级中学、计算机教室设备及安装,预算1680328元;
(详见采购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企业)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提供本公司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涉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在发布公告期间);
4、投标人需提供2017全年依法缴纳税收和授权代表人2017全年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报名及开标现场提供证明原件;
5、为保证工期和质量,投标人最多允许报3个标段,但只允许中2个标段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 8日至2018年2月13日下午5:30时(上班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财政局东三楼)
3、报名时需授权委托人携带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全部内容,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原件验后退回),另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留存。
五、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竞争性谈判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2月28日上午10:00
2、开标地点:沈丘县财政局东三楼
3、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参加开标。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联系人: 杨主任
联系电话:13849439581
2、采购中心联系人: 徐女士
联系电话:0394-5288863
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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