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公安局刑侦业务技术用房(非实验室区域)装修工程(HZZFCG2018—G—8)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贺州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贺州市公安局刑侦业务技术用房(非实验室区域)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贺州市公安局刑侦业务技术用房(非实验室区域)装修工程
项目编号:HZZFCG2018—G—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微微、郭茜
项目联系电话:0774-51378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贺州市公安局
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18号
联系方式:李警官 0774-512286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邓微微、郭茜 0774-5137829
代理机构地址: 贺州市新风街2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贺州市公安局刑侦业务技术用房(非实验室区域)装修工程
项目编号:HZZFCG2018—G—8
建设规模:对贺州市公安局刑侦业务技术用房(非实验室区域)进行装修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3801㎡,其中1、3、4层建筑面积为966㎡,2层建筑面积为903㎡。包含大厅、食堂、包厢、过道、电梯厅、厨房、卫生间、刑警驿站、健身房、党员文化、展厅、值班备勤室、大会议室、案情分析室、楼梯间等。
建设地点:贺州市光明大道和永丰路交汇处。
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大写)伍佰捌拾壹万捌仟贰佰贰拾肆元贰角肆分(¥5818224.24)。
要求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均以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为120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建设规模描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设计内容及经财政投资评审的工程量清单内容。
勘察单位:贺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广西大学设计研究院。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段。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 业绩要求:无要求。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81.82242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2月08日 17:03 至 2018年02月1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0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3月0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所属贺州市公安局刑侦业务技术用房工程已由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贺发改投资〔2015〕395号文、贺发改投资〔2015〕95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贺州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预算内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贺州市公安局刑侦业务技术用房(非实验室区域)装修工程
项目编号:HZZFCG2018—G—8
建设规模:对贺州市公安局刑侦业务技术用房(非实验室区域)进行装修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3801㎡,其中1、3、4层建筑面积为966㎡,2层建筑面积为903㎡。包含大厅、食堂、包厢、过道、电梯厅、厨房、卫生间、刑警驿站、健身房、党员文化、展厅、值班备勤室、大会议室、案情分析室、楼梯间等。
建设地点:贺州市光明大道和永丰路交汇处。
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大写)伍佰捌拾壹万捌仟贰佰贰拾肆元贰角肆分(¥5818224.24)。
要求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均以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为120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建设规模描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设计内容及经财政投资评审的工程量清单内容。
勘察单位:贺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广西大学设计研究院。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2月08日至2018年0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进行现场刷卡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8年02月08日至2018年0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不含图纸费用),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02日09时00分,地点为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事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8.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款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30%;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7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10.交易服务单位
服务单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
联系电话:0774-5268001、0774-5267896
11.监督部门及电话
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5号(贺州市财政局3楼)
联系电话:0774-5135553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州市公安局
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18号
邮编:542899
联系人:李警官
电话/传真:0774-5122867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新风街26号
邮编:542899
联系人:邓微微、郭茜
电话/传真:0774-5137829
电子邮箱:gxjianyu@163.com
2018年02月08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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