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2018年板木乡(张庄、岗刘)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杞县2018年板木乡(张庄、岗刘)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一、招标条件
杞县2018年板木乡(张庄、岗刘)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杞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杞县2018年板木乡(张庄、岗刘)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2.2项目编号:ZXKFGK[2018]002号
2.3建设地点:杞县境内
2.4投资金额:2694.05万元
2.5工程规模:高标准农田2万亩,主要工程内容有机电井及配套、输变电线路、道路、沟渠、桥涵、防护林等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8标段划分:共十七个标段,施工十六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详情如下:
第一标段:新打机电井:240眼
第二标段:配套300台套
第三标段:沟渠长20公里,土方6万方
第四标段:地埋管道11公里
第五标段:地埋管道77公里
第六标段:输变电线路14.2公里,含高压1公里,变压器4台
第七标段:输变电线路14.2公里,含高压1公里,变压器4台
第八标段:输变电线路17.8公里,含高压1.3公里,变压器5台
第九标段:输变电线路49.8公里,含高压3.7公里,变压器14台
第十标段:桥涵:桥涵93座,其中1x2.5x4米砼拱桥34座,1x4x5米砼拱桥13座,平板桥1x4x5米4座,2x4x5米砼平板桥2座和1x2.5x4米砼拱桥26座,1x4x5米砼拱桥10座,平板桥1x4x5米4座;
第十一标段:水泥路2公里;
第十二标段:水泥路2公里;
第十三标段:水泥路5公里;
第十四标段:水泥路4公里;
第十五标段:水泥路3.9公里;
第十六标段:植树3万株;
第十七标段:杞县2018年板木乡(张庄、岗刘)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监理全过程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适用于施工所有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第一标段: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钻井(凿井)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第二标段: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包含:机电设备及玻璃钢井房生产销售与安装)、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②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中国水利企业协会灌排设备企业分会颁发的投标人灌溉工程项目经理培训结业证书,提供可查询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③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认证证书)、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④具有省级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产品质量检测报告。⑤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需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2份(合同金额≥100万元,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的资料原件及网页版招标公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第三标段: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或者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第四、五标段: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第六至九标段: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第十至十五标段: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或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第十六标段: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第十七标段(监理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单位,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应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的缴费证明并提供查询方式)。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3.3施工标段及监理标段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继续教育证,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查询方式),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提供查询方式)。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的缴费证明并提供查询方式),如不在本公司参保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3.4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投标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若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
(4)查询申请函(需注明:项目名称、业主单位、项目金额、报名时间、开标时间)
(5)附:查询清单(列明:公司名称、统一信用代码、法人及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以上(1)、(2)、(3)项由投标单位向代理机构提供,(4)、(5)项由代理机构连同(1)、(2)、(3)项一并向检察机关提供。(以上所需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投报一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8年2月6日至2018年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到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四楼6411室(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报名。
投标单位现场报名后需要登陆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否则视为报名无效,不允许参加投标.
4.2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授权委托书(不查看原件)。
注: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保证原件信息与复印件一致。(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由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此外投标单位还应单独提交3.4项目所规定的资料,代理机构向检察院机关提交并查询各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套。
4.3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4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1000元,售后不退。
4.5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杞县综合服务大厦三楼开标室(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处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5.2届时参加投标的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和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拟定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应持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亲自参加;拟定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不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放弃投标)。
5.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拟派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建造师证亲自递交,由招标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共同验证,签字确认后拟派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可以自行离场。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为2018年3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杞县综合服务大厦三楼开标室(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处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按项目估算价的2%取整提交,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原银行杞县支行
账 号:5030629900012
银行地址:杞县建设路中原银行一楼
收退地址: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十一楼保证金缴纳室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杞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组办公室
联 系 人:汤先生
电 话:0371-28991618
地 址:杞县城关镇南街
代理机构: 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17737573285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二环支路10号附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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